9月27日,国内足坛爆发一起争议事件。2022年浙江U15省运会男子乙组决赛,金华对阵宁波,前者在开场10分钟就2-0领先的情况下,终场结束前被扳平,最终点球大战宁波胜出,完成超级大逆转夺冠。但赛后金华队员不满比赛结果,下跪拒绝领奖,后续更是全队围殴裁判,现场视频被曝光,安保人员进行才勉强保护裁判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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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殴打裁判的原因,网上流传着一种尚未得到证实的说法:殴打裁判的主要原因是金华队球员认为有明显黑哨,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有在金华队大比分2-0领先之后,裁判对两边吹罚尺度的不统一,金华队球员在没有任何明显犯规动作的情况下被多次警告,另外就是伤停补时阶段,裁判原本确定补时6分钟,可最终等到补时7分多钟之后才吹停比赛,而宁波队正是依靠着这多出来的1分多钟时间实现进球,最终实现大逆转。
说白了就是裁判有意袒护一方,保送其夺冠,比赛结束后被举报。9月28日,浙江省运动会组委会发布公告,表示将就27日浙江省运会足球男子乙组决赛出现殴打裁判的问题展开调查。
浙江省运动会组委会公告中写道:针对浙江省第十七届运动会足球男子乙组决赛后出现的相关问题,浙江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组委会高度重视,已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,将实事求是查清赛场上的赛风赛纪问题,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,及时公布调查情况。
如果该事件得到证实,那就是赤裸裸的黑哨。熟悉足球的人都对黑哨行为并不陌生。当前我国法律中对黑哨行为并没有明确的罪名进行规制,一种说法是按照受贿罪进行讨论。“黑哨”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利用公共权力,损害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利益,谋取私利,收受贿赂的行为,是一种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。如果相关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,则可能构成受贿罪。另一种说法是按照《行政法》进行处理。执法人员玩忽职守,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、处罚,致使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。但要求该裁判属于承担行政执法活动的机关或组织成员。
怀疑裁判不公,就能随意殴打?显然是违法的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如果产生了严重后果,将由《刑法》进行规制,因双方发生口角而殴打他人的,主观上存在伤害他人的故意,致人轻伤的,构成故意伤害罪;如果是致人死亡的,则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总有声音说,中国足球后继无人,通过这一事件或许能看出,中国足球缺的不是人,而是良好的长大机制和沟通机制。无论今天发生的事情揭示了制度的黑暗还是暴露了沟通上的短板,或许都将给我国足球事业提个醒,只有完善足球教育、升级发展制度,才能让我国的足球事业越来越好。 |